標靶藥物逐年增加
一直有新的標靶藥物開發出來
雖然陸續有健保給付,但是並沒有全部涵蓋
門診時,最常遇到病人詢問的問題就是
『有朋友告訴我,有新的乳癌標靶藥物可以使用。』
『我可以用嗎?自費也沒關係。』
很多病人因為有額外加保商業保險,所以有足夠的自費額度可以使用,但是問題是,使用自費標靶藥物就一定會更好嗎?讓我們先釐清兩個問題。
1、可以自費打新型的標靶藥物嗎?
答案當然是可以。
在台灣,藥物的管制並不算太嚴格。
只要有藥證,廠商可以進口藥物,大多就買得到。
要自費施打新型的標靶藥物通常是做得到的。
甚至付得起,自費打雙標靶也沒問題。
但是,自費施打標靶藥物真的有帶來好處嗎?
例如,早期乳癌使用雙標靶就可以增加治癒率嗎?
2、我的情況可以打自費標靶藥物嗎?
這個問題相當難以回答。也就是說,你可以自費打,但是卻不一定適合。治療效果依情況而定,也就是不一定會有效,或是雖然有好處,但是只有延長一個月的存活期,這樣是否值得?
每種藥物,包括標靶藥物都有各自建議的使用時機。使用的時機點不對,可能沒辦法帶來幫助,甚至造成傷害。或許就像中醫說的,要配合病人的體質來開藥。只是西醫更嚴謹,更要有科學佐證。所以,在決定使用標靶藥物之前,我們(醫師或病人)都需要思考清楚利弊得失,而不是一昧要求用自費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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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之前提到的雙標靶藥物治療為例目前使用最好的雙標靶藥物組合
賀癌平(Herceptin®)和賀疾妥(Perjeta®)
如果使用在Her-2陽性的轉移性乳癌
或是局部晚期乳癌病患手術前的前導式治療
目前是確認相當有效,確實會請病患考慮自費使用
但是,當早期乳癌病人詢問
想在術後輔助性化療中,
自費多加標靶藥物,甚至用上述的雙標靶治療可以嗎?
答案是不知道。
因為截至2016年年底,還沒有相關的研究結果出爐。
即使我們心裡暗暗的想術後輔助性化療加上雙標靶〝應該〞會有更好的效果
但「寶寶知道,可是寶寶不能說。」
目前這方面的研究結果很可能會在今年(2017年)六月美國癌症會議上發表
但是在正式結果出來之前
就像浩鼎的新藥一樣,可能會有所謂『解盲失敗』的情形發生
解盲後如果報告是:使用雙標靶藥物對早期乳癌沒有差別。
那這樣真的自費打雙標靶藥物的患者可能會覺得白花了昂貴的藥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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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幾個自費使用藥物的問題需要先釐清
『何謂有效?』
也就是治療效果的定義,有些研究定義有效可能是指會增加〝2%〞的治癒率。沒錯,有些大規模的研究可能相差2%就算是有統計上的差異,也就是50個人會有一個人因此得到好處,這個治療就是有效的。但是接受治療一年下來需要花費到150萬台幣以上,這樣的花費是否值得?這就因人而異。換句話說就是C/P值,性價比高不高。臨床上也確實遇過,有人為了提高治癒率,再小的機率都願意嘗試。
『副作用如何?』
如果增加2%的治癒率,但是會提高5%心衰竭的風險,這樣要自費使用標靶藥物嗎?有些標靶藥物目前還沒有長期使用的研究報告,如果自費長期使用之後反而發生一些不可逆的副作用,帶來額外的傷害,豈不自找苦吃。
『該要用多久?』
還有,該要用多久才會有好處出現?或許只要用六個月,或者需要用到一年以上,如果沒有相關的研究發表,大多數的醫師是不建議單純憑感覺來治療病人的。
『如何評估療效?』
最後是如何評估治療效果。像是早期乳癌的病患,因為身上沒有明顯殘存的癌細胞,所以無法知道加上自費藥物的治療是否真的有治療的效果,沒有復發或轉移,是因為當初醫師手術夠徹底,已經把所有癌細胞清除乾淨,還是真的是因為加上自費藥物才達到癌細胞徹底清除?
所以在沒有臨床證據下,自費使用標靶藥物
治療的效果可能是三不一沒有
不一定有效果
不知道副作用
不確定何時停
沒有辦法評估
總結
標靶藥物是個劃時代的產物
接下來的免疫治療藥物也會是如此
但是自費的標靶藥物,要在對的時間,用在對的人身上,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不然, 多花了錢又沒得到效果,甚至因此傷了身,更是划不來。